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行为,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设备租赁行为的合规性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修订)第41条规定,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之间可以转让在用医疗器械(即二手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修正)》第五条 医疗器械的研制应当遵循安全、有效和节约的原则。国家鼓励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创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医疗器械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
2000年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公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014年2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2017年5月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由备案人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其中,产品检验报告可以是备案人的自检报告;临床评价资料不包括临床试验报告,可以是通过文献、同类产品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资料。
1、这条条例不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及其监督管理以外的其他情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是为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而制定的条例。
2、不可以。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器械分为三类,分别是一类、二类和三类医疗器械。其中,壮字产品属于中药材范畴,不属于医疗器械,因此不适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3、您好,您说的是2000年01月04日发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号)吗?这个法规已经于2014年6月1日停止使用了,同时也实行了新的法规,也就是现在在实行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
家庭医疗保健设备:包括疼痛按摩器材、家庭保健自我检测器材、血压计、电子体温表、多功能治疗仪、激光治疗仪、血糖仪、糖尿病治疗仪、视力改善器材、睡眠改善器材、口腔卫生健康用品以及家庭紧急治疗产品。
口腔科手术器械,如牙龈刀、水门调刀、粘固粉调刀、银汞雕刻刀、牙骨凿、阻生牙骨凿、牙釉凿等。 妇产科用手术器械,如碎胎刀、子宫剪、剖腹产剪、脐带剪、会阴剪、产钳、剖腹产切口钳、妇科组织钳等。
医疗产品的种类非常广泛,主要包括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以及护理用品等。医疗设备 医疗设备是医疗产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各种大型医疗仪器和辅助设备。例如,X光机、超声波诊断仪、核磁共振成像仪(MRI)等,这些设备在疾病的诊断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家庭医疗器械包括各种保健器材,如疼痛按摩设备、家庭自我检测工具(如血压计)、电子体温表、多功能治疗仪、血糖仪、糖尿病治疗仪、视力改善工具、睡眠改善工具、口腔卫生用品、家庭紧急治疗产品等。
器械产品的种类非常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是用于治疗、预防、诊断、缓解疾病或损伤的产品。包括各类手术器械、诊断仪器、医用影像设备、体外诊断试剂等。如手术刀、心电图机、超声波诊断仪、血液透析机等。
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外科用手术器械(刀、剪、钳、镊、钩)、刮痧板、医用X光胶片、手术衣、手术帽、检查手套、纱布绷带、引流袋等。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