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合同(医疗器械融资租赁合同)

时间:2024-07-14 点击量:3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最高院...

年底,根据全国人大财经委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了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 在广泛征集各地法院及融资租赁行业对融资租赁合同争议法律问题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起草了司法解释稿,并先后召开了法院系统、融资租赁行业、专家学者的论证会,对司法解释稿进行反复论证、修改。

最高院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融资租赁合同的认定及效力 第一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 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作出认定。

承租人拒绝受领租赁物,未及时通知出租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租赁物,造成出租人损失,出租人向承租人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9月)第24条。

融资租赁合同特征有那些,要注意什么

1、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包括融资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主体具有特殊性,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具有特殊性,融资租赁合同具有不可撤销性。 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

2、融资租赁的注意事项 出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出租物。如汽车租赁将一辆性能并不完好的汽车出租给某用户使用,在实际运营时,可能因刹车不灵而导致交通事故,双方发生纠纷出租人应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名称、型号、数量、质量、时间、地点等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方。

3、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承担与租赁物所有权有关的一切风险与责任。(6)融资租赁合同解除,不免除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7)融资租赁合同的租期一般与租赁物的实质使用周期相同。融资租赁合同的租期,一般为租赁物的使用周期,法律没有最长期限的规定。

4、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首先就是承租人必须要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租金费用(双方当事人共同商定);其次就是出租人应该向承租人提供所需要的租赁物品;最后就是融资租赁合同有一定期限的。 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有哪些?出租人须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出资购买租赁物。

5、租赁物应是不可消耗物,能够重复使用;租赁物不应是用于个人消费的消费品,由于目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还不包括自然人。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中将涉及哪些主体?出租人。

融资租赁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擅自变更租赁设备和出卖人的,应如何承担违...

1、法律分析:出租人擅自变更租赁设备或出卖人的,承租人可以拒收租赁设备,主张解除合同,并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向出租人提出相应损害赔偿。如果承租人同意利用新的租赁设备的,双方应对该设备的租赁事宜进行重新协商。

2、融资租赁出租人一般不能随意变更买卖合同,只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3、购买设备需要大量资金,这些资金除了出租人的自有资金以外,绝大部分来自第三者的融资,包括国外金融机构的融资,出租人除了要支付这些融资的本息外,还承担着汇率变动的风险。如果允许承租人中途解约,则出租人很难收回投入的资金,更毋庸说偿付融资本息。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是怎样的?

1、设备融资租赁合同是双方协商之后进行签订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应该协商一致之后才进行签字,担保人在此确认并同意本协议项下的转让,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自行协商租赁物的交付事宜,原承租人同意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与义务转让给新承租人。

2、租赁物,是指乙方自行选定的以租用、留购为目的,甲方融资购买的第 号购买合同项下的技术设备。第二条 租赁物的购买乙方以租用、留购为目的,以融资租赁方式向甲方承租租赁物;甲方根据乙方的上述目的为其融资购买租赁物。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文件及担保函。

3、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特殊的租赁形式,涉及三方参与者,即出租人(即买方),承租人和出卖人(即供货商)。在该合同中,承租人请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所需的设备,然后设备直接交付给承租人使用。与传统的买卖合同有所区别,融资合同的出卖人向承租人而非买方(出租人)履行交付设备和瑕疵担保的责任。

4、根据我国现行财务制度有关规定,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的设备,租赁期满,按合同规定设备所有权转归承租方,不必另行办理所有权转让的手续。

5、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与此不同,它是一种完全清偿性的租金,出租人通过在这次融资租赁交易中以收取租金的方式收回自己的本金,并赚取利润。从这个意义上而言,融资租赁相对来说更类似于中长期贷款。这是由融资租赁的融资性质和交易方式所决定的。

6、融资租赁合同就是承租方、出租方以及供应方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出租方应承租方的要求与供应方签订合同,由出租方出资购买、供应方交给承租方选定的标的物,承租人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履行租金支付义务,合同履行完毕后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

什么叫融资租赁

法律分析: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应承租人(用户)的要求与第三方(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由供应商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

法律分析: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需要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其特征有: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

什么叫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 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 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哪些可为融资租赁标的物?哪些不可为融资租赁?

1、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 经营租赁期满后,承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而融资租赁期满后,企业可以很少的“名义货价”(相当于设备残值的市场售价)留购。

2、其租赁在建房地产项目,也并非使用租赁物,而是通过房产取得融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四条将租赁物限定为固定资产,在建房地产并不属于实质意义上的固定资产。根据以上论述,可以得出,认定房产属于融资租赁适格标的物需要租赁物已取得预售证并办理过户登记且租赁物属于固定资产。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通常解释为等于或大于 75%);(4)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通常解释为等于或大于 90%)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做重新改制,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四十八条 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5、满足下列标准之一的,即应认定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即,如果在租赁协议中已经约定,或者根据其他条件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地判断,租赁期届满时出租人会将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那么该项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6、若按标的物的特性,正常使用情况下,其在期限届满时不可能返还的,则客观上无法作为融资租赁关系的标的物,相应法律关系亦不会被认定为融资租赁关系。